黑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职责:
一、研究制订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,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;
二、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全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;
三、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全省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,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;
四、指导、督促和检查各地市的老龄工作;
五、组织、协调全国老龄办及其他组织有关老龄事务在黑龙江省的重大活动。
黑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:
一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、政策;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协助有关部门拟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、法规,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,并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督促、检查。
三、协助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发展老龄事业,兴办老年产业,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。
四、组织动员老年人开展“银龄行动”积极为和谐建设做贡献。
五、对全省老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组织开展与老龄问题有关的信息交流,咨询服务等社会活动;总结交流经验,具体指导,督促和检查各地老龄工作,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。
六、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督促、检查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。
七、承办省委、省政府及全国老龄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黑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
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6043室
电话:826366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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